這個問題和港務局討論過,
港內那個平台,在有致秩序排列下,大概可以停個40-50部車,
其他協會可能人數較少,車輛全部進去是OK的,
我們的人數較多,如果要實施車輛進入的話,那就必須是高乘戴,這會有以下問題:
1. 報名的釣友,誰的車要停在外面?誰的車要當高乘戴用車?
2. 一起進去的釣友,是否都能一起出來?
3. 如果上面的問題釣友都能配合,港警就會要求"在事前的名冊內,必須先將要進去的車號報給他們",
萬一,原先報的車號車主,臨時有事不能參加,那如何處理?
釣友如何事先自行配好,誰坐誰的車?
總之,原本可以方便釣友的好事,到了基層執行機關,屎阿尿阿,就會一堆,我們和這些機關打交道的經驗就是這樣。
不過,目前我們已經和高層討論了,希望能有一個強制的規定,有效排除"屎尿"的執行人員。
當然,這也要有些時間,還請大家期待更方便的模式出現。 |